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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公有土地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審查作業規範」第13點修正規定

一、本件係教育部來函轉知「公有土地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審查作業規範」第13點修正規定,業經原住民族委員會於110年6月22日以原民土字第11000346162號令修正一案。
二、據函說明摘略如下:
  (一)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110年6月29日原民土字第1100037661號函辦理。
  (二)修正「公有土地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審查作業規範」第十三點:
   1、補辦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標準作業流程。
   2、補辦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作業流程圖。
   3、補辦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部分使用土地複丈分割作業流程圖。
   4、補辦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作業流程說明。

 

公文   修正規定   原住民保留地作業程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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