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專前三年免學費
五專前三年免學費
申請資格:五專前三年在校生皆可申請
申請方式:五專新生入學填寫一次表即可(若有身分改變請至學務處課外組更改)
申請時間:新生報到時
補申請/修改時間:上學期:每年9月開學 (開學後一個禮拜截止)
上學期:每年2月開學 (開學後一個禮拜截止)
不得申請辦理情況如下:
╳ 已申請其它政府公費學費補助者
╳ 身分為(重度身障學生/子女及低收入戶學生),請直接申請學雜費減免!
╳ 因降轉、重讀…等因素已領過同學年補助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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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&A:
Q1:請問「免學費方案」申請資格?
A:依據專科學校法第44條第1項規定:「專科學校五年制前三年學生,符合一定條件者,免納學費。但未具有中華民國國籍、重讀同一教育階段者不適用之。
Q2:我要如何申請「免學費方案」呢? 申請時應檢附文件?
A:依學校公告辦理期間內提出申請。(實際收件時間以校網公告為主)
Q3:哪些特殊身分可以減免雜費?
A:身障學生及身障子女、中低收入戶學生、原住民學生、特殊境遇家庭子女。
Q4:具有「低收入戶、重度身障子女/學生者」應該如何辦理?
A:具有「低收入戶、重度身障子女/學生」者,請直接依減免辦法申請學雜費減免。
Q6:我已申請免學費方案,還可以再申請政府其他學費減免、補助或與減免學費性質相關補助措施嗎?
A:不行喔!學生同一教育階段已享有政府其他相關學費減免、補助或與減免補助、學費相當之給付者,除法令另有關規定外,應擇一申請,不得重複,請擇優申請。
Q7:請問可以同時申辦免學費方案及大專校院弱勢助學計畫助學金嗎?
A:不行喔!不可重複申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