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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活助學金
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
為提升作業效率,務必詳閱以下申請資訊,以維護自身權益。
辦理依據
依據教育部『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辦理』
申請時間
每年一次,上學期開學日起一個月內受理。
★紙本相關文件繳交需完成,否則將無法受理申請★
申請資格
具有戶籍登記之中華民國國民且就讀本校各正式學制,並具有學籍之學生,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60分以上者。並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,優先錄用:
1.家庭年所得70萬元以下。
2.家庭經濟困難特殊例外情形,經導師簽署証明者。
3.入學學測成績中標以上者。
申請方式
填寫申請書並檢附相關佐證資料後,親交或郵寄至學務處課外組受理。
資料繳交
♦申請表(系統申請並列印與簽章)
♦未婚者: 學生本人及父母親共三人(或法定監護人)戶籍謄本影本
已婚者: 學生本人及配偶共二人戶籍謄本影本
♦前一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正本
♦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正本
★備齊文件後用迴紋針將(勿使用釘書機)以上資料依序別好,於開學中上班時間9點至16點送至行政大樓1F學務處課外組。
補助範圍
申請資格-家庭年所得級距 |
補助金額(元) |
(第一級距)30萬元以下 |
20,000 |
(第二級距)超過30萬~40萬元以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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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第三級距)超過40萬~50萬元以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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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第四級距)超過50萬~60萬元以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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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第五級距)超過60萬~70萬元以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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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第六級距)超過70萬~90萬元以下 |
15,000 |
查核結果
經教育部查核結果通知後,將立即公告於最新消息網頁通知申請學生(約11月下旬)。
重要提醒 : 該補助一學年辦理一次(上學期申請、下學期扣抵於繳費單中),請勿和每學期均辦理學雜費減免搞混!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