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高雄師大全國羽球公開賽

2012高雄師大全國羽球公開賽競賽規程 101.9.19
一、宗 旨:爲促進全國各大專院校間之交流與情誼,推廣全國學生羽球運動
風氣,並提升羽球技術水準,特舉辦本比賽。
二、主辦單位:國立高雄師範大學體育室
三、承辦單位:國立高雄師範大學羽球社
四、協辦單位:國立高雄師範大學體育學系、國立高雄師範大學羽球隊
五、比賽日期:101年11月23日(五) ~ 101年11月25日(日)
{11月23日(五)為校內賽程}
六、比賽地點:國立高雄師範大學 和平校區 體育館地下一樓羽球場(高雄市苓
雅區和平一路116號)
七、開幕時間:101年11月24日(六)上午10點時(地點同比賽地點)
八、比賽組別:
(一) 公開組:男單、女單、男雙、女雙、混雙
(二) 一般組:男單、女單、男雙、女雙、混雙
(三) 校內組:男單、女單、男雙、女雙、混雙
(四) 青壯組:男雙、女雙、混雙
九、參加資格:
(一)公開組:全國大專院校101學年度註冊在學學生及國立高雄師範大學畢
業之校友,雙打可不同校但限一名甲組球員。
(二)一般組:全國大專院校101學年度註冊在學學生(羽保生及羽資生不在
此列) 與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校友,每間學校不限隊數,雙打須為同學校。
(三)校內組:國立高雄師範大學101學年度註冊在學學生(高師羽球校隊、
體育系及曾得過高師羽球公開賽乙組任一組別前三名者不在此列)
(四)青壯組:30歲(含)以上之高雄師大畢業之校友及全國大專院校之教職
員。
(五)全部項目加總起來每人限報兩項。。
(六)任何項目不足4組時則予以併組。

十、報名日期:即日起至11月5日(星期一)止(以郵戳為憑)

十一、報名辦法:
(一)校外
自網站http://teach.nknu.edu.tw/reality/或”facebook”搜尋”2012高雄師大羽球公開賽”下載報名表後,
寄一份電子檔至 s9270@nknucc.nknu.edu.tw
主旨為2012高雄師大羽球公開賽報名資料-學校名稱 or 組別
且以掛號信報名,寄至:
802 高雄市苓雅區和平一路116號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 體育室 收
(請於信封註明「2012高雄師大羽球錦標賽報名資料」,內容含報名表及
報名費匯票)
校內可直接至體育室繳交報名表連同匯票。
報名費一律以匯票方式繳交,匯票抬頭:國立高雄師範大學
(二)校內
自網站http://teach.nknu.edu.tw/reality/下載報名表後,
寄一份電子檔至 s9270@nknucc.nknu.edu.tw
主旨為2012高雄師大羽球公開賽報名資料-系別 or 組別
且將報名表連同報名費繳至
陳雍昇 逸清510 0921-716794
何宜儒 蘭苑43 0910-219957
陳凱群 燕窩318 0911-919396
葉培皐 燕窩638 0963-196060
十二、報名費用:
(一)單打300元,雙打400元
(二)校內組單打300元,雙打400元
(燕巢校區學生單打200元,雙打300元)
(四)青壯組,雙打400元
(五)請於繳交報名表時一起繳交,否則不予受理。
十三、比賽抽籤:訂於11月12日(一)晚上7點30分在高雄師大 和平校區
體育館1樓視聽教室。時間不另函通知,如未準時出席,由大
會代抽,不得異議。


十四、賽程公佈:
訂於11月16日(五)公佈於下列網站,也會用e-mail通知參賽選手,請
密切注意。
(一) http://teach.nknu.edu.tw/reality/
(二)facebook搜尋 2012高雄師大羽球公開賽
十五、競賽辦法:
(一) 比賽賽制,視報名隊伍數量決定,於抽籤時宣佈。
(二) 所有組別比賽為一局30分,15分換場,平分時不加分。
(三) 如賽程為循環制,遇三隊或三隊以上積分相同,則以得分除以失分論定,大者得勝。如再相同,則以得失分差論定,大者得勝。如再相同,則由裁判長主持抽籤決定。
十六、規則規定:
(一) 採用中華民國羽球協會審定公布之最新羽球規則。
(二) 賽前請提早十分鐘向大會報到,以免影響賽程進行。
(三) 唱名球員出賽逾5分鐘未到視同棄權,時間以大會掛鐘為準,如遇連場給予適當時間休息,大會有權調整比賽時間與場地,球員不得異議。
(四) 凡中途無故棄權者,即取消該球員比賽資格,已賽成績均屬無效。
(五) 球員須攜帶學生證或身分證明,以便檢錄查驗(學生證需蓋有101學年度上學期註冊章)。
(六) 若球員未帶學生證,可用身分證或可證明身分之文件,並附上一份在學証明或選課表。
(七) 比賽場次經大會排定後不得要求變更。
(八) 不服從裁判及裁判長之判決或不遵守大會規定者,得取消比賽資格。
十七、獎 勵:1.依報名組數決定錄取名次,頒發獎狀或獎品一份。
十八、抗議規定:
(一)對球員身份有疑議時應於球賽開始雙方列隊時提出,經雙方檢查身份
證件,如有不符者則判定該員棄權。
(二)如有抗議事件,除當場口頭抗議外須於事實發生後三十分內向大會
提出填寫申訴單並繳交保證金新台幣一仟元整,以大會之判決為終
結,不得再抗議。若抗議成立,保證金退回,不成立保證金沒收,
不得異議,抗議時間內球賽不得停止。
十九、聯絡方式:
相關訊息請至http://teach.nknu.edu.tw/reality/
或facebook搜尋 2012高雄師大羽球公開賽 查詢

洽體育室 鄭錦雯小姐 07-7172930#1554
或羽球隊 陳雍昇(和平) 0921-716-794 a30292z@yahoo.com.tw
陳凱群(燕巢) 0911-919-396 may_star5357@hotmail.com
葉培皐(燕窩) 0963-19606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