內政部「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」應記載事項第18點規定公告修正

公告單位 :生活輔導組
公告人電話 :463
公告日期 :2025/05/02 ~ 2025/11/02

主   旨:有關內政部「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」應記載事項第18點規定,業經該部114年4月18日台內地字第1140113583號公告修正,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(網址https://reurl.cc/1Kbkgm)下載。
說   明:
一、依據內政部114年4月18日台內地字第11401135833號函辦理。
二、旨揭相關資訊同步公告於教育部賃居服務資訊網,請校外賃居同學注意,以維護個人權益。
三、檢附內政部公函1份及修正公告(如附件)。
附件 :
內政部函 (下載)
租賃應記載不得記載事項第18點修正規定 (下載)